湖南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开门”受贿被判死缓
2015-09-03
【《财经》记者鲁伟/文】备受关注的湖南交通系统腐败窝案又有新进展。
8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陈明宪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7年至2011年期间,陈明宪利用职务便利,在湖南省内高速公路招投标、材料供应、保险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周茜、其妹陈明珍等人收受或索要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41余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4万元,已实际收取钱物价值人民币3493余万元,其中索贿人民币30余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4万元,尚未收取人民币1448万元。
出生于1950年的陈明宪,湖南临澧人,系湖南交通系统核心人物。陈明宪自1995年起即在湖南交通系统重要岗位任职。
2010年,陈明宪从湖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职位上退休。退休后,陈明宪仍担任湖南矮寨悬索大桥指挥长,号称创造世界桥梁史上四个世界第一的大桥被陈明宪视为“收官之作”。
然而,在2012年3月31日矮寨悬索大桥通车前夕,陈明宪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
陈明宪在《忏悔书》中表示,在交通系统极有话语权的他,经常为一些项目打招呼。“处于关系网中心位置的我,成了各路老板的座上宾。那些长期以来在高速公路市场上拉皮条当中介的对我更是趋之若鹜。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讲义气、讲感情、爱面子、肯帮忙。我在给别人打招呼时,根本没有想后果,答应了即办。”
据《财经》记者了解,陈明宪任湖南交通厅党组书记时,去办公室找他“打招呼”的人络绎不绝。《财经》记者曾在陈明宪的办公室亲眼见其收受他人礼物。喜欢敞开办公室大门的陈明宪,在收受他人礼物时毫不避讳。
一位曾与陈明宪打过交道的人士评价称,陈明宪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但比较爱财,任人唯亲,“很多身边的人都跟着他发了财,包括他的司机。”
陈明宪只是近年来湖南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中的一位。根据有关部门此前公布的数据:湖南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多达27人,包括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邹和平、原副厅长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加上共同受贿人员以及行贿人员,上述窝案串案涉案人员有100余人。
如今,始于2011年的湖南交通系列贪腐案,其涉案人员陆续进入司法审判程序。《财经》记者通过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除陈明宪一审被判死缓外,他曾经的多位主要下属均面临类似的命运:邹和平与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一审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曙与原总经理胡浩龙一审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