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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地铁携管制刀具5天内5人被处罚
2015-09-03 
本报讯

(记者吕献峰通讯员白鑫张瑞明)5天内,有5名乘客由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乘坐地铁被警方行政处罚,其原因竟是这5名乘客对有关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法律法规不知晓。

8月25日8时,一女子在靖江路地铁站携带一把红色瑞士军刀进站时,被安检人员查获,经鉴定该刀具有自锁装置,属于管制刀具。由于该女子怀有身孕,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女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决定。8月27日20时,乘客刘某在地铁3号线和平路站经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从其腰间查获一把折叠刀,经鉴定属于管制刀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据该男子供述,他喜欢这把刀的造型,就随身携带,本打算用来防身,没想到非但没“保平安”,反而给自己“惹祸端”。

为此,市公安公交总队提示:管制刀具的界定标准非常具体,也非常专业,老百姓可能很难一下子记住,但是掌握以下几个要点就足够了:一是具有自锁装置的刀,就是刀身展开后会被固定住的折叠刀;二是有血槽的刀;三是弹簧刀;四是三棱刀;五是匕首;六是长度过长的刀。那水果刀算不算管制刀具?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刀的具体指标,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的建议您就不要携带了。

作者:吕献峰白鑫张瑞明

本文来源:今晚网-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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