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安新闻发布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顶格处理
2015-09-03
烟台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
胶东在线9月2日讯(记者侯嘉伟通讯员王永文孙飞刘丹)连日来,烟台市公安机关以空前的力度、超常的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盛市领导批示指示,以及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决打好公共安全监管攻坚战,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1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武警官兵一律坚守岗位,一律停止休假,一律停止出国出境,开启交警、消防、巡警警力全部压到一线的战时模式,在全市范围内以铁腕抓好交通、消防、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排查安全隐患1763处,列管重点车辆24.7万辆
我市交警部门开展了源头隐患“清零”行动,对全市所有的道路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彻底排查,与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进行基础数据对接,及时录入交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对七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摸底排查、建档列管,全部录入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对象管理系统,目前共排查安全隐患1763处,列管重点车辆24.7万辆、重点驾驶人1.8万名。同时,消防部门将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开展“地毯式”、“过滤式”排查,治安部门围绕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上高速、走农村,进矿山、查仓库,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唐焕恩称,目前共提请市政府对11家、市安委会对1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6.8万起。
整改6252处,查封94家单位
数据显示,自5月20日至今,我市共检查单位10582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252处,查封单位94家,三停单位40家。
唐焕恩称,淄博“8.22”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第一时间与869家1074名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一见面约谈。危爆物品方面,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管理、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整治,特别将危险化学品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会同安监部门,对辖区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从业单位购销许可制度、基础台帐、流向、储量和用途,仓库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明察暗访260个单位,下发提醒单、通报20件
公共安全涉及方方面面,连着千家万户,既是“必需品”,又是“易碎品”。
唐焕恩称,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监管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共安全监管水平。
据悉,目前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分片包干县市区局,机关处室组成17个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全天候滚动督查、检查、已明察暗访260个单位,下发提醒单、通报20件,确保“督查有力度、查纠有力度、问责有尺度”。
【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交警部门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如何加强路面检查力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军:为有效杜绝危化品违规运输安全隐患,交警部门依托各交警执法站,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对于缉查布控系统报警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做到逐车拦截、重点检查。对发现有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同时,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并记录车辆和驾驶人相关信息,书面转递至道路运输证核发地的交通运输部门。对于紧急切断装置未关闭而上路行驶的,督促驾驶人立即关闭,并通报道路运输证核发地的交通运输部门。在此基础上,各地交警部门在当地危化品装载充装和发货企业、场站周边道路设立临时执勤点,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装载状况、紧急切断装置情况,并加大视频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纠危化品运输车辆占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请问我市生产经营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主要有哪些种类?主要采取了哪些管理措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坤:我市是剧毒化品产、销、用大市,主要种类有:氰化钠、氰化钾、液氯、三氧化二砷等,广泛应用于黄金冶炼、化工、科研等行业。近年来,依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监管,确保了安全。一是严格审批管理。制定了剧毒化学安全管理责任清单,明确了审批流程,从来把关,严格审批。二是严格储存场所管理。开展了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达标活动,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了安全措施。三是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非法买卖、储存以及违规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依法严厉处罚。近年来,已查处各类案件17起。在此,也希望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措施,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内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好用好剧毒化学品,确保我市危爆物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记者:请问为保障消防安全,社会单位应当如何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张贵彬:具体说来,社会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做好消防工作放在企业安全生产的首位健全消防组织网络,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工作的规划、经费的投入、消防设施的更新、奖惩措施的施行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符合实际工作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体系。要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拟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
二是要加强维护,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和器材是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的重要设备和设施,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不影响疏散逃生;要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得擅自进行更改。
三是要组建队伍,定期培训。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队员学习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对重点部位要制订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完善预案。要针对本单位特点开展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自救逃生技能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能力,有效提升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记者:请问,交警部门近期在交通秩序整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军:近期,我市交警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活动和“双七”集中整治行动,将开展五个波次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目前已开展了两个波次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强化了对于营运车辆及“营转非”车辆的管理力度,严查部局通报的套牌假牌嫌疑车辆,形成震慑效应。通过严密组织部署、加强路面管控、清理排查异常信息、设卡现场稽查、异地交叉执法等形式,对“涉酒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乱闯乱停乱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顶格”处理,营造严管严查氛围。同时采取源头排查整改、二手车排查整治、媒体宣传提示等措施,全面推进机动车“假牌套牌”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宣战”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2.3万起,其中酒后驾驶2152起、醉酒驾驶108起,行政拘留610人,营造了高压严管氛围。
记者:请问此次夏季消防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张贵彬:从检查情况来看,一些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模糊认识,往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消防安全,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有的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跟不上,对新招员工未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无法熟练操作消防器材和设施,不了解掌握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内容及消防安全防护重点部位。有些单位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少,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和维护费用,隐患整改费用等得不到保障,导致单位的火灾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