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实施首日160人被处罚
2015-09-02
昨日起开始正式实行的新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地铁运营的各种服务及乘客的行为规范有了具体详细的要求。这部备受关注的新《办法》在失物处理、饮食、服务等方面,作了很多突破。
晶报讯(记者刘思笑)昨日起开始正式实行的新的《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地铁运营的各种服务及乘客的行为规范有了具体详细的要求。这部备受关注的新《办法》在失物处理、饮食、服务等方面,作了很多突破。
昨天是新《办法》实行的第一天,地铁运管办对轻微违反的现象主要进行宣传教育,但是对于屡犯“老面孔”按新规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当天上午8点,在地铁深大站出入口,执法队员对一名经常在地铁站口出没,将电单车停放在地铁出入口,严重影响客流高峰进出地铁顺畅的“拉客仔”进行制止,责令其停止影响他人通行的行为,并告知当事人已违反《办法》相关条款,给予了500元人民币罚款。
至于市民关注的地铁车站和车厢内严禁饮食的规定,运管办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徐剑琳表示:“办法明确地铁车厢和车站内严禁饮食,同时也有一条人性化措施,就是婴儿饮食除外。但是这条规定是全新的,很多人还不熟悉,所以我们暂时以劝导制止为主,并没有进行处罚。”至于能否在车厢内饮用纯净水等,徐剑琳表示地铁内禁止饮食是为了保障车站和车辆安全,避免因为食物残渣招来鼠患,损坏车站的设备,“纯净水并没有异味,不会影响乘车的其他人,所以对这类行为仍以劝诫为主。”
截止记者发稿时,执法人员全天处罚金额5500元,制止饮食160人次,教育劝离吸烟151人次、乱摆卖146人次、乞讨及流浪人员112人次、派发广告及拉客人员116人次、非法营运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