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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日-5日高速公路将禁行危化品运输车辆
2015-09-02 
大众网讯据水母网报道为预防和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假期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

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9月3日零时至2015年9月5日24时。

按照省公安厅指示,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于9月3日零时起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9月3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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