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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纳入征信系统,能否根治行人闯红灯顽疾?
2015-09-01 
行人闯红灯,将会影响考驾照、租车、找工作甚至婚恋交友了。深圳交警8月31日宣布,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部分重点交通违法纳入征信系统。个人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于法是否有据?闯红灯顽疾能否由此得到根治?

行人闯红灯纳入征信记录影响生活诸多方面

今年8月,深圳交警在全市集中开展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行动。截至8月27日,查处违法行为超过2.5万宗。其中350人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同种类型的违法行为。5000多人已按规定缴纳罚款,3000多人未缴纳。

在全国各地,交警部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很“头疼”,靠“抓现行”的办法也让治理陷入“运动式”作战,收效甚微。

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说,交通违法纳入征信系统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开展,增加交通违法者的失信成本,这是运用社会信用体系解决道路交通管理的问题,也是发达国家采用的一种综合管理手段。

闯一次红灯就要影响信用记录?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解释说,首先将逾期未缴纳罚款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数据纳入征信系统,正在研究如何将被处罚2次以上的和不配合执法的违法信息加入征信系统。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表示,将与独立第三方机构芝麻信用合作搭建大数据交通管理征信系统,“大数据开放给所有征信系统,征得信息主体同意以后,可以调用交警部门的信用记录,今后包括婚恋网站都有可能查看你是不是闯过红灯。”

纳入征信记录会有什么影响?对此,交管部门称,在深圳,将会对考驾照、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小汽车摇号申请产生影响,还将研究用于居住证办理业务。随着信用系统在教育、人社、银行、保险等诸多行业的不断深化和完善,这些失信的交通违法者将在就业、贷款等方面也受到影响。

是依法依规还是“便于管理”?

将交通违法信息纳入个人信用的做法并非深圳首创。2015年1月,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部门联合出台办法,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相挂钩,但主要针对机动车驾驶人。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策说,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纳入征信系统,增强了交通规则的威慑力,让行人在违规前三思而后行,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

然而,也有法律人士认为,不能为了行政管理的方便,而让公民付出与其违法行为不相对称的法律代价,否则是对公民权利的变相侵害。

“社会征信体系涉及人们生活、社会交往的重大公民权利,如将其作为社会管理手段,应有相应立法依据或法律授权。”广东智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熊仁武说,深圳是具有立法权的城市,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比政府部门出台文件更符合法律程序。

网络调查还显示,近四成网民认为,闯红灯就会影响买房等人生大事,未免处罚太严重。

对此,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回应称,深圳交警纳入征信系统的违法行为人信息属于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并非无法可依。

“征信系统只是对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一个行为的‘画像’,只是一个客观的描述,其他机构可以采用,也可以不采用,因此并非是一种‘处罚’。”李广群说。

信用“紧箍咒”能否带来文明出行?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认为,对于深圳等大城市而言,市民受教育水平不一,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士来说,纳入征信系统可能会成为有效的制约方式,而对于未受过类似教育,甚至不懂什么是征信系统的人来说,此举反倒没有处罚金更有威慑力。

受访多位律师也认为,征信业已放开,如今许多民营主体参与征信业,信用记录也只是供其他机构作为参考,其制约力要靠全社会对信用记录采用的程度,如果只记录而很少应用,那么也将失去其权威和作用。

有专业人士担心新规定可能带来执法上的矛盾。与机动车违法不同,行人违法主要靠交警现场执法,执法力量能不能跟上是很大的问题,如果出动协警来执法,因其没有执法权容易引起冲突和矛盾。

对于在多大范围内使用交通违法信用,宋策建议,可以探索将交通失信从个人信用中独立出来,只用于道路交通领域,比如在购车上牌、车辆检测、缴纳交通强制险等方面设置“门槛”,对于交通信用等级较低者,给予适当的制约。

文明出行不能仅寄望对行人的处罚。“要减少行人闯红灯的现象,交通设计合理化、交通设施完善应该是第一位的,这个责任需要政府和行人共同承担。”陈艳艳说。

据新华社深圳8月31日电

本文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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