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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航管处开展港口及行业安全大检查
2015-09-01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事故教训,确保全处辖区港口及行业安全稳定有序,按照省政府与省厅的统一部署及省航务管理局《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关于转发交水办函[2015]517号文的通知》黑航发[2015]67号文件精神,从8月17日开始,佳木斯航务管理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天的港口及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对辖区内的各级航务管理机构、水运企业、港口企业的航务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此次检查由王成祥处长带领运管科、港管科的同志及省局港口处的同志组成安全检查组,在一周时间里对佳木斯、萝北名山、富锦、同江、抚远及饶河的水运企业、港口码头及航务管理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航务管理工作、强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确保港口码头设施安全。此次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各级航务管理机构6家,抽查水运企业3家、港口企业8家、营运船舶5艘,发出意见反馈书6份,并对各级航务管理机构、水运企业和港口企业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佳木斯航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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