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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人上高速行为
2015-09-01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呈思、通讯员冯晶晶、实习生谢婵)8月28日起,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开展针对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针对今年以来行人上高速引发死伤事故多发的态势,省高警总队将重点整治沿线村民在高速公路上穿行、客车违停上下乘客、故障车辆人员路面违法修车、施工人员违法作业、拾荒流浪人员上高速等五类典型违法行为。

我国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行人不能进入高速公路,且一旦发生事故行人将负主要责任。在夜间和驾驶视线不好的情况下,高速公路突然出现行人,一旦驾驶人的反应速度稍慢或应变措施稍有不当,可能发生较大事故。因此,行人绝对不要在高速公路行走或逗留。

作者:周呈思冯晶晶谢婵

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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