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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明确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015-09-01 
为适应全市交通建设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德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属地管理、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建设实际,近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的通知》(德交函〔2015〕201号)。

此次发文是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机构过程中,首次对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质监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为今后有序、有效的开展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加快筹建县(市、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起到了推动作用,杜绝了工程质量、安全失管现象。(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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