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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昆玉高速呈贡区路段选址建大型互通式立交桥
2015-08-31 
  加快推进在昆玉高速呈贡段

 选址建设大型互通式立交桥

 提案人:张建伟委员

 承办单位:市新都公司、呈贡区人民政府

 内容:随着国家大型重点铁路枢纽项目昆明呈贡新火车南站2016年6月建成通车,每天预计进出站旅客将达20万人次以上,再加上铁路物流运输的增加,昆玉高速公路呈贡段不堪重负。而目前昆玉高速路在呈贡区路段只有5个小的上下口,即王家营(斗南)、呈贡(七甸)、吴家营、马金铺、澄江。目前车流量不断增大,这几个口子经常堵车,车行速度缓慢,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和呈贡区的交通畅通。为适应昆明火车新南站客流物流需要,很有必要从新火车南站迅速将旅客运送至昆明主城或从昆明主城把客流快速送到新火车南站,现在的昆玉高速公路上下口路窄口小,远远不适应,而且目前景观效果也差,并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建议尽快从昆玉高速公路呈贡区域段新选一个上下口建设大型互通式立交桥,修一条城市景观主干道连接新火车南站,这样既提高交通运输率,实现方便快捷,同时也是一条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景观大道,为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的硬件项目起好保障支撑作用。请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应尽快选址规划、立项、落实资金开工建设。昆玉高速呈贡区路段大型互通式立交桥,争取与昆明火车新南站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大力发展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

 提案人: 农工民主党昆明市委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卫生局

 内容:

 在未富先老以及养老、医疗、长期照料服务等社会保障制度未能有机融合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昆明市规模庞大的老年群体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关注和研究探讨的新课题,为此,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多种方式的结合,使医疗和养老资源共享,两者社会资源互补,健全和完善医养结合社会化养老模式就显得非常紧迫而又十分必要。

 一、昆明市养老服务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昆明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传统的养老方式和保障体系已难以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政策保障不足。目前昆明市的养老、医疗、社保、医保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虽日趋完善,但还停留在传统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上,至今尚未出台制定“医养结合”的扶持政策,不利于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的建设和发展;二是设施建设滞后。昆明市大多数养老机构硬件设施较差,只能提供吃注棋牌等基本生活条件,缺乏必要医疗保健设施,服务功能尚不完善;三是服务能力欠缺。传统的养老服务机构缺乏医疗卫生资源,老人生病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尤其是老年疾并慢性病需要长期医疗护理服务,但按现行的医保政策在医院又不允许长期住院占用床位,医院也不能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使得老年人在健康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面临困难时,不得不经常往返于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增加费用,也给家属增加了负担;四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昆明许多养老机构缺乏护工、护理等专业人员,专业人才更是匮乏。

 二、几点建议

 应该利用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资源与养老机构间实现优势互补,在已建立的“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养老为依托、养老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以社区为平台、医养融合为载体、医疗和养老机构相结合”的医养护一体化新型养老化服务模式。利用昆明市申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契机,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促进养老事业体制创新和科学发展。

 (一)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制度。

 建立由市民政、社保医保、卫生计生委等政府部门联动的医养结合会商协调机制和联合审批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统一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完善审批手续、规范执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昆明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推动医疗和养老资源结合,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1.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申请办理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住院医保管理。一是有条件、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可采取独立设置;二是引入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套设置;三是与周边具有医保定点资质的医院签订协议合作三种方式,以实现到2020年在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中心全部具备医疗条件。

 2.鼓励和支持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创办或托管养老护理机构,医疗部分纳入住院医保管理体系,把医养结合发展重点放在社区。一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病科。二是支持和帮助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合,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托管并承担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的医疗服务部分,设立医务室或派送医疗团队定期上门服务。三是实施居家养老签约式服务。

 3.由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兴办、市场运作、社会支持、大力发展社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利用社会闲置的厂房、车间、楼堂、馆所改造改建为养老场所;民政部门应建立专项发展基金或设立养老基金会,募集、资助、培养更多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开发商在新建住宅小区政府规划的养老机构用房中设置医疗用房,完善医养结合硬件设施。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多种方式。

 (三)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扶持政策和财政支持机制。

 建立医养结合的社区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相应政策措施,提升医养护服务能力。

 1.制定昆明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建设标准、准入条件、退出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医疗和养老资源,合理规划布局。

 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使民政财政医保等各项政策适合老年人养老服务特点。建立“医养结合”的医疗救助制度。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配套政策,在老年人及养老机构的投融资政策、场地供应、市场准入、人才培养、就业培训、政府补贴、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外,民办养老机构还可享受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养老服务基本均等化、大众化,保障老年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四)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人员的培训、培养,促进昆明市养老事业发展。

 1.鼓励和支持昆明医护院校开展医养结合型老年护理专业,大力培养老年护理人才。

 2.实行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主管(养老院院长、医务室主任)以及医生护士和护工培训轮训、持证上岗,不断提升医养结合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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