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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启第二轮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工作
2015-08-31 
青海新闻网讯今年6月,我省开启了第二轮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果洛州运管处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协调运输企业和保险公司,率先在全省将最低保额标准提高到每座70万元。

据悉,早在2012年6月我省实施第一轮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工作以来,果洛州运管处本着搭建好平台、服务好企业的原则,大胆创新,主动作为,确保辖区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工作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与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捆绑投保;积极促进运输企业与保险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模式;鼓励辖区运输企业在实施第一轮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时将最低保额提高到每座50万元。

今年第二轮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启动后,果洛州又积极协调运输企业和保险公司,再次提高最低限额标准,将最低保额标准提高到每座70万元,高于每座40万元的最低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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