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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港航局开展全省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大检查
2015-08-29 
为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保障港口生产安全,8月18日至21日,省港航局组织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全省14户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码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大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出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清理和整改意见,并敦促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港口企业和码头实施动态跟踪,切实加强清理和督促整改工作,保障港口生产安全。

检查期间,该局严格要求各级港航海事部门要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对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予以清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并加强动态监管,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港口管理部门要督促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事港口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严格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岸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意识,提高操作技能。

各单位要针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辖区内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和督促整改工作,切实保障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做到规范经营、安全生产。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隐患督促整改,巩固安全生产检查成果,该局还将于10月份对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整改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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