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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轿车高速超速被“警告”处罚不罚款不扣分但要“学习”
2015-08-28 
人民网南昌8月27日电(时雨)日前,《爸爸去哪儿》摄制组在江西取景,其一辆轿车在江西境内高速公路行驶时超速被处以“警告”处罚,这引起不少人的关注——“警告”处罚怎么处罚?扣分还是罚款?27日,本网从江西高速交警直属一支队获悉,轿车被“警告”,虽不要罚款和扣分,但是同样要接受处理。

据了解,今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将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修改。该条款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江西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提高之后,很多司机往往都开到120KM/h多,超速了10%。收到了‘警告’的处罚。但却不知道怎么处理。”一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本网,江西省境内大部分高速公路的小车限速由原来的100km/h以内提高到120km/h以内,大车限速在100km/h以内(危险品运输车限速维持80km/h不变),统计显示,自7月1日至8月25日,根据支队辖区的违法统计,违法超速10%竟达到14592起。

“对‘超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的条款,许多驾驶员会误解为对超速10%以下的交通违法不处罚。”一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实际上只是不经济处罚,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告也是行政处罚措施的一类,同样要被公安交管部门采集录入,驾驶员仍需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若不及时处理,车辆年检则通不过。

据介绍,处理“警告”处罚时,驾驶人要携带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前往违法处理窗口进行处理,通过学习考试后便可处理“警告”交通违法行为。

(原标题:江西:轿车高速超速被“警告”处罚不罚款不扣分但要“学习”)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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