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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四禁”核心区范围调整
2015-08-25 
自2012年3月27日,市中心区范围实施交通新四禁方案以来,核心区范围周边部分区域商贸、居住逐年建成。因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拟对核心区范围进行扩大调整,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不变(即早晚高峰禁所有货车、6:00~24:00禁0.75吨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号牌货车、24小时禁三轴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黄色号牌货车)。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市民和单位意见。

调整后核心区范围:逆时针由甬江—庆丰桥—人民路—环城北路—倪家堰路—宁慈东路—北环西路—机场北路—机场路—环城南路—奉化江—鄞县大道—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通途路—聚贤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除通途路(福庆北路—聚贤路)、福庆南北路(通途路—兴宁东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世纪大道)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

另外设置蔬菜市尝现代市场货车通道,21:00~次日7:00,允许受限货车在以下道路双向通行:环城南路(沧海南路—奉化江)、永达路(沧海南路—中兴南路)。

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8月24日至8月28日的工作时间。公示期间,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秩序处反映。联系电话(传真):81981083,Email:nbjjdlzxc@163.com;新浪微博@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网络:宁波公安交管信息网www.nbjj.gov.cn(互动交流-警民交流);微信:宁波交警(警民互动—交流反馈)。

本报通讯员周瑾本报记者王丹静

作者:王丹静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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