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严禁客车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2015-08-25
8月25日至9月3日,全省集中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李丹)8月25日至9月3日,全拾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进入第三阶段,开始对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严查夜间客车违规运行,督促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装置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以长途客车多、交通违法多、车辆上线率低、违法处理率低的客运企业为重点,对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管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台账,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在事后进行处理。同时,将集中查纠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行为,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夜间限速不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严禁客车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同时,交警部门将通过抽查客运车辆视频监控、乘坐客运车辆暗访检查等方式,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落实发车前安全承诺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落实安全承诺制度不到位的客运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力度,联合安监、交通运输、质检部门,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确保全部按照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发现仍然没有安装的,逐车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人、押运员的培训教育,要求驾驶人、押运员按照规定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确保紧急切断装置除装卸作业外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作者:李丹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