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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拟扩大交通
2015-08-25 
本报讯(记者徐叶通讯员周瑾)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我市将在原有“新四禁”方案基础上,拟扩大交通核心区的范围。调整后,江北新三江口区域、宁波国家高新区、鄞州中心城区等片区,或将纳入交通核心区的范畴,并适用原核心区四禁标准。

据了解,2012年3月27日,我市中心区域范围实施了交通“新四禁”方案,根据商贸、居住等各方面的需求划分了交通核心区和中心区,并分级进行相应交通管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很多区域都形成了商圈和住宅区,对交通方面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为此,交警部门拟对核心区范围进行扩大,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不变,即早晚高峰禁所有货车、6:00-24:00禁0.75吨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号牌货车、24小时禁三轴及以上货车和非浙B黄色号牌货车。

具体拟定的方案如下,将在5天时间内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原核心区的范围:逆时针由通途路—机场路—环城南路—中兴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除了福庆南北路(通途路—百丈东路)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

调整后核心区的范围:逆时针由甬江—庆丰桥—人民路—环城北路—倪家堰路—宁慈东路—北环西路—机场北路—机场路—环城南路—奉化江—鄞县大道—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福庆北路—通途路—聚贤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

除了通途路(福庆北路—聚贤路)、福庆南北路(通途路—兴宁东路)、兴宁东路(福庆南路—世纪大道)外,其他封闭圈边界道路不适用核心区禁货管制规定。

对比两者,新增区域为:①海曙、江北区人民路—环城北路—倪家堰路—宁慈东路—北环西路—机场北路—机场路—通途路围成的区域;②江东、高新区:聚贤路—甬江—通途路围成的区域;③江东、鄞州区:宁横路—沧海南路—兴宁路—中兴南路—环城南路—奉化江—鄞县大道围成的区域。

另外,设置蔬菜市尝现代市场货车通道,21:00-次日7:00,允许受限货车在以下道路双向通行:环城南路(沧海南路—奉化江)、永达路(沧海南路—中兴南路)。

据了解,此次调整方案的公示期限为5天,即从8月24日至8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秩序处反映,交警部门将认真研究采纳。

联系电话(传真):81981083

网络渠道:nbjjdlzxc@163.com;@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新浪微博);宁波公安交管信息网www.nbjj.gov.cn(互动交流-警民交流板块);宁波交警(微信,警民互动-交流反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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