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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市容管理施行“街路长”负责制考核
2015-08-25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姜渌波)为了更好地建设“精细皇姑”,皇姑区执法市容局创新街路管理制度,在全区实施市容环境“街路长”责任机制,通过划定工作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执法市容局成立考核办公室,针对执法“街路长”和环卫“街路长”的职责,分别制定了11条和5条具体考核内容,明确4点重点考核内容,即:新增牌匾的发现和处理情况,新增违建、挖掘道路及损害市政等方面问题,侵绿、占绿、毁绿及私砍乱伐树木等方面问题,重点部位市容环境秩序。考核办每月对功能区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属地功能区对执法“街路长”的岗位纪律、工作绩效实施日常考核,考核结果和“街路长”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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