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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车辆上高速受重罚
2015-08-24 
青海新闻网讯记者从省路政执法总队获悉,为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8月15日开始,凡是驶入高速公路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或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车辆,都会受到重罚。

据了解,从8月15日起,路政执法总队联合高速交警支队开始对由朝阳东、海湖、西钢、韵家口匝道驶出高速公路匝道的大型货运车辆实行交通安全检查,对G6高速公路驶入青海境内马场垣主线的超限超载车辆在马场垣服务区实行货物分载。驶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国家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同时,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严禁车辆运输中装载物品掉落、遗洒或者飘散,污染公路路面;严禁违反交通标志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堵塞货运车辆专用和收费通道以及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等扰乱交通工作秩序的各种行为。若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采取罚款、记分、吊销车辆营运证、实施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制、停止营运性运输、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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