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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面开展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
2015-08-22 


7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2015年至2020年组织开展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通过政府主导、规划先导、政策引导、试点先行,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实行自愿申报,申请城市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较大规模的城市常住人口,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原则上在100万以上,特殊情况的可放宽至50万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交优先发展机制,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并且把发展公交纳入当地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和交通拥堵治理计划;城市公共财政对公共交通发展有明确、稳定的资金投入和保障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城市通过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要实现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公共汽电车进场率等指标明显提升,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班线公司化、公交化运营;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5%以上,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比例达到40%以上,全面淘汰环保标志“黄标车”。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100%,初步建成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和集多种运输方式为一体的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网络,初步形成公交路权优先网络,城市公交运营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和公交IC卡刷卡终端安装率达100%,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全省互联互通、城市公共自行车“一卡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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