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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召开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会
2015-08-22 


8月17日,泸州市召开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会。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安全科(处、部)长、各区(县)运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和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了中央、盛市有关近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全市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部署了抗日战争、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全国青年奥运会安保和近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会议要求:进京省级客运班线开行企业要加强进京司乘人员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GPS监控手段加强进京省级客运班车的运行监管,坚决杜绝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要求进京省级客运班车始发站和配载站严格实名制售票、验票制度,并在客运站登记造册,按照逢包必检要求,加强进京乘客行包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要求各运管机构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我市进京省级客运班车的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吸取天津“8.12”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二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三是要加强“六严禁”和“五个管住”专项检查,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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