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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路局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检查
2015-08-21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黑龙江省乡村公路省级养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要求,省公路局于8月17日组织专项推进组,对各市(地)、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

8月4日,省公路局组织各市(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人,按照县道50%、乡道30%、村道20%的比例,通过采用《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巡查管理系统》现场公开抽取了各地外业检查路线,随后召开会议对此次检查安排情况、检查具体内容及考评标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进一步统一了检查的深度和尺度,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核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制定下发

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年度检查通知》,成立了由农村公路处和财务审计处人员参加的四个检查组。

林晓海副局长对此次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乡村公路省级养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利用好以奖代补资金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各地开展农村公路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检查组同志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标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九项规定要求,绝不能有触底越线行为发生,同时要合理安排好工作行程,切实保证人员和车辆安全。三是要牢固树立协作意识,检查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严格按检查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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