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执法现场收钱还开发票?
2015-08-19
▲发帖人发布的“发票”图片
前日,有网友在一个汽车论坛发帖称,一位朋友在去黔江的高速公路上遭遇现场执法,事后执法人员还开具了无防伪水印的“发票”,怀疑是遇到了骗子。昨天,重庆晚报车车族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不是骗子
是高速执法专项行动
据发帖人介绍,他的朋友上周驾车前往黔江时,在高速路上遇到现场执法,因为去年一次违章超速行为没有处理,被要求现场缴纳罚款。缴完钱,执法人员给他出具了几张发票模样的东西。“没有听过交通违章罚款会开发票,加上发票上没得防伪水印,我们认为他可能遇到了骗子。”发帖人同时还质疑,就算是真的高速执法人员,是否有权现场收取罚款?
就发帖人讲述的情况,记者向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被罚的车主并没有遇到骗子。原来,我市高速执法部门从6月起开展了集中清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高速执法部门全面利用多功能执法车、路网内已设立的“黑名单”卡口报警系统及微信违章查询平台,在高速公路各主线站、主要收费站出入口拦截存在积案(即尚未处理违法行为)的车辆。
“虽然专项行动已于7月24日暂时告一段落,但为了巩固行动成果,目前这一现场执法的方式仍在继续。”该工作人员称,现场清理积案肯定涉及到罚款等内容,执法人员的行为走的正规程序,不存在违规违法现象。
不是发票
是现场执法专用收据
既然确实是因为交通违章受到处罚,那受到发帖者质疑的“发票”又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留意到,发帖者贴出的“发票”图片,上面写着“重庆市非税收入统一定额票据收据联”几个字,面额壹百元,上面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和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非税收入专用章。票面右侧有一个二维码,没有类似发票上的防伪水樱
“这个不是发票,所以没有防伪水印,相当于执法人员开出的一张收据,是接受处罚的车主已经缴纳罚款的一个凭证。”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称,扫描票据上的二维码,可以知道执收单位和罚款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普通的二维码,用微信就能扫描,需要下载一款财政部门的专门手机软件才能扫描。
再次提醒
这种现场执法还在继续
“虽然专项行动暂时告一段落,但是现场执法清理积案车辆的方式仍在继续。”该工作人员提醒有高速公路交通违章尚未处理的车主,一定要尽快接受相应的处罚。
该工作人员表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是否有违章行为,可通过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官方网站、关注总队官方微信和到主城区直属支队各大队执法窗口等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如果有尚未处理的违章行为,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的高速公路非现场违法行为,可在位于主城区的直属支队各大队执法窗口处理;直属支队查处的违法案件只能在直属支队范围内处理;车主还可以通过官网进罚缴渠道缴纳罚款。
该工作人员提醒,对于处罚决定书下达后超过6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在该专项行动期间仍未处理,将通过非诉程序,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
重庆晚报记者刘浩(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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