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015-08-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7日,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通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等地近期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传达了中央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并对抓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明确安排和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王君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目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要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域不严不实问题。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好“管业务管安全、管行业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工作。
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两客一危”、旅游包车、渡口、渡船、旅游船舶、桥隧养护、施工等安全情况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对在安全检查工作不落实、不认真、走过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并针对其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政企联动机制和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合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现尝员工住房选址、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机制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会议决定,市交通运输局将于近期组成专项检查督查组,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检查落实,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局直单位负责人,各建管办负责人,相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