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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女子高速路上逆行骑自行车被民警制止
2015-08-18 




8月17日,咸阳一女子骑自行车上高速逆向行驶,幸亏高速交警及时发现,才消除了安全隐患。

8月17日下午2时许,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永中队民警在路面进行巡逻管控任务的时候,由六村堡向长武方向巡查中,发现有一个穿裙子的妇女,骑着自行车在高速上逆行,民警立即上前进行制止。

“有一个中年女子,骑着自行车,是在福银高速马庄段向下行逆行。我们发现之后,迅速停车,设置警戒以后,对女子进行询问的时候,发现女子说话不清楚,思维混乱,说不清家庭住址。”民警说,他们立即驾驶警车将女子和自行车送到就近的咸阳北收费站,民警在和该名妇女的多次交谈中判断,该名妇女应该就居住于双照到礼泉中间的某一个村子,最后民警将该名妇女带至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马庄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经过网络人口信息比对,找到了该名妇女的三姐,并在咸阳市秦都分局马庄派出所将该名妇女交到了她三姐的手中。

民警提醒市民:高速公路是不允许非机动车以及设计时速低于50公里的农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一旦进入高速公路,低速行驶对高速公路的正常行驶车辆带来威胁,也存在安全的交通安全隐患。所以这些车辆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这些车是不允许进入高速的。

华商记者杜琳

作者: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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