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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交通文明指数同比上升
2015-08-18 
深圳商报讯(记者黄顺)昨日,市文明办公布今年7月“深圳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报告。与6月相比,全市总分也是同比上涨。十区除盐田和坪山外,其他八区得分均上升。

据了解,“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上月,我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9.24分,比上月增加1.09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43%,比上月上升2.36个百分点。各区指数得分呈现“八升二降”局面。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八个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光明新区上升幅度最大;盐田区和坪山新区两个区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报告分析,交通文明指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有:一是7月部分监测点交通管理人员有所增加,且积极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同时部分区交警部门开展“禁摩限电”行动,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有所减少,“守法率指数”因此增加;二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市民感受度指数”因此增加;三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得到完善,信号灯故障现象有所减少,“交通设施完善指数”因此增加;四是部分监测点跨门营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均有所减少,“人行道无障碍指数”因此增加。

(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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