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宝兴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5-08-14
南宁市宝兴路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宝兴路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工程概况:项目起点接南梧大道,终点接厢竹大道,路线全长554.24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m,设计车速为40km/h,双向4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71-329053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电话/传真:0771-2311630/0771-2311629
电子邮件:zzhancch@sina.com
联系人:詹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准备阶段工作(含资料收集、初步现场勘察和工程分析、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工作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1.公众参与对象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②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③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26日。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