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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整治半天查处168起违法行为
2015-08-14 


重庆晨报永川读本讯记者卢婉娉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治理效果,近日,区交巡警支队将针对客车、出租车、公交车事故高发、违法现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62天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不在规定站点停靠被罚200元

12日上午9点30分,支队民警来到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外,对私家车、出租车、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展开整治行动。刚到没多久,民警就发现前方有一辆开往龙水的客车,在医院住院部入口处停车上下客,便立即让驾驶员将车停靠网格处停下。

“不在规定站点停车上下客,很容易引起交通拥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据现场民警介绍,这一路段属于城区高峰堵点之一,附近又有医院和学校,人流和车流都相对较大。为避免引发交通事故,客车一律禁止在此停车上下客。

而按照相关规定,乘客购票上车后,即与车方行成运输合同关系,只要没有遭遇不可抗力因素,车方都有义务安全将其送往目的地,并在有安全保障的正规站场让乘客下车。

若车方在没有上下客条件的路面强制乘客下车,乘客有权向执法部门举报并向车方索赔。如乘客自行要求下车,车方应当拒绝并进行劝解,以免发生意外。随后,客车驾驶员钟某被处以口头警告及罚款200元的处罚。

半天查处违法行为168起

当天上午10点,支队民警在永铜路马鞍山路段执勤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车上还搭载着一名成年人和一名婴儿。民警将其拦下后,对驾驶员讲解了不戴头盔的隐患,并在现场对其处以扣两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许多驾驶人就是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遇到紧急情况导致操作不当,很容易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交通事故。”据现场民警称,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受到猛烈撞击时,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不仅可以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还能起到缓冲的作用。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截至整治当日中午12点,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共168起,其中未系安全带44起、违法停车41起、不戴安全头盔33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起,其他违法行为41起。

据区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9月20日,主要针对客车、出租车、公交车未在规定的停靠站(港)内停车上下乘客、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

永铜路马鞍山路段,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被罚。(来源:重庆晨报)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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