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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市“五强化”交通重点工程质量督查
2015-08-11 
今年1至6月,池州市共监督交通重点项目15个(其中国省干线3个,农村公路12个),开展质量安全督查48次,及时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10份、函件5份,约谈参建单位2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8处(个),督促返工2处(道),有效纠正了不规范的行为。重点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

一是强化巡视督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巡视督查等方式,对参建各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事前监管。先后纠正8处设计问题,避免了桥梁运行后承载力不足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

三是强化施工抽查。重点开展了对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体系、土方开挖、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吊装作业等5类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监管,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是强化专项监督。开展了项目实体质量专项督查16次,报废了两块不合格的梁板。加强了全市农村危桥改造项目扩大基础施工的质量专项监查,掌握了桥梁扩大基础埋置深度和地基承载情况,保证桥梁汛期运行安全;

五是强化综合督查。对照“平安工地”和“工地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对G206东流至尧渡段等建设工程开展综合督查,落实了工程“首件制”。加强了对项目业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各施工单位专项方案编制的综合监查,并提出15条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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