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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上班被挤骨折北京地铁被判赔两万
2015-08-11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民朱先生在高峰期乘坐地铁时被乘客推挤摔倒,朱先生认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将地铁公司诉至西城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17万余元。记者昨日上午获悉,北京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地铁公司赔偿朱先生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6日19时40分许,朱先生在地铁四惠站乘车去往梨园站,在车门开启时准备上车,却被身后乘客猛力推挤,摔倒在车厢对面的座位上,但具体致伤人不明。经诊断朱先生左侧肋骨骨折、胸部闭合性损伤。地铁公司为朱先生垫付了部分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发生在下班高峰时段的换乘站,客流量巨大,该地铁站仅有3名工作人员维护站台安全,配备人员不足,地铁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赔偿朱先生2万余元。(据《法制晚报》)

作者:据法制晚报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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