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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定额补助危桥改造
2015-08-10 
日前,浙江省海宁市政府出台了《海宁市农村危桥改造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海宁市农村危桥改造财政补助采用市级定额补助办法,即按照桥梁跨径大小分别予以补助。

根据《办法》,桥梁跨度20米以下的(不含20米),市财政按桥梁建筑面积补助1000元每平方米;桥梁跨度20米以上35米以下(不含35米)的,市财政按桥梁建筑面积补助1200元每平方米;桥梁跨度35米以上的,市财政按桥梁建筑面积补助2000元每平方米。补助范围为桥梁建设主体工程(不含引道部分)。

今年上半年,海宁市对全市范围内2015年至2020年需改造的农村危桥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据统计,2015年到2020年,海宁市需改建的农村危桥共有254座,估算总投资约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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