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树森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08-10
王树森
据吉林省纪委消息: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办公厅党组成员王树森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吉林省纪委)(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客户端)
简历
1998年在原哈尔滨建筑大学道路工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5年在吉林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1974年参加工作以来,王树森历任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勘测队长、工程师、副院长、院长,
2000年12月任吉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
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副书记。
2011年任吉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3年4月9日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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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长为何扎堆落马
王树森虽为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但之前曾在吉林交通系统浸淫30余年,担任厅领导十余年,是一位正牌的交通系统官员。近年来,交通厅长扎堆落马,被媒体称为“交通厅长现象”。有识之士指出,尽快改变政企合一的交通投资体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从根本上铲除交通系统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
据已公开的资料显示,1997年以来,就有新疆、四川、广东、湖南、江苏、北京等省市自治区的10余位交通厅(局)长相继落马。而高速公路造价畸高、还贷不到位、“永久收费”等,均是社会上颇有异议的热门话题。针对交通系统屡屡爆出腐败大案,许多人甚至戏言:交通部门领导的办公室后面直通着监狱,而一条高速路建成也就意味着某些人的腐败之路已经走到了头。
公开资料显示,在我国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体制中,中央财政投入只占15%,地方政府、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却占到80%以上。因为中央财政投入在高速公路投资中只占很少的比重,项目、资金、市场的“三集中”,使高速公路建设权绝对地掌握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手中,“交通厅长现象”的出现于是便具有了先天土壤。
交通部有关专家指出,除中外合资或合作经营的高速公路公司管理比较规范外,由于国家资金有限,不少地方为提高筹资力度,普遍采劝政企合一”的方式进行建设,大多数高速公路公司的管理方式是主管部门与公司两位一体,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政府直接参与投资建设与不完善的制度结构相结合,在权力失去制约的情况下,容易使地方交通部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交通厅长因此而纷纷落马。(腾讯新闻综合中华工商时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