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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8月起至9月底启动“打非治违”统一行动
2015-08-10 
近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为全力保障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交警支队接合我市实际,决定从本月起至9月底,开展五个波次的“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全市统一行动,目前,行动已经启动。

据介绍,此次统一行动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统一行动为10天。按照“统筹部署、突出重点、源头管控、梯次滚动”的原则,高频度、不间断地开展。

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动态监控措施、旅游客车办理包车手续情况,发现企业对车辆运行情况不掌握、在外运行的旅游客车未办理包车手续等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发现车辆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立即检验、报废车辆,限期清理车辆违法。对全市已经实行建档备案纳入重点监管的55辆“营转非”客车进行“回头看”,对有异地经营、持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阶段(8月13日至8月22日):重点整治套牌假牌车辆,将会同治安、刑侦和派出所等警种,通过成立查处套牌假牌车辆执法小分队、稽查小组等形式,联合对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尝道路停车位、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一次“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省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力争从查扣的假牌假证中搜集、梳理制假贩假的违法犯罪线索,铲除一批制假贩假团伙、窝点。

第三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重点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将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执勤点,严格检查营运客车驾驶资格、装载情况等,对超员违法行为一律卸客转运;对超速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发现客运车辆违反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长途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规定的,集中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重点整治校车。围绕开学后各自辖区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超员的,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第五阶段(9月18日至9月27日):重点整治“酒驾”“毒驾”。行动期间,在城市,以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毒驾”;在农村,依托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道路出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届时,将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查处“酒驾”“毒驾”执法小分队、稽查小组,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确保午后、夜间、凌晨时段不失管、不失控。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嗜睡、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表现或者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毒驾”抽查检测,依法高效查处“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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