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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交警专项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5-08-08 
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工作要求,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整治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一批醉酒、毒驾违法犯罪嫌疑人,进一步巩固前期大会战的整治成果,明显抑制“飙车”“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保障汛期及重大活动期间交通安全,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强化信息研判,明确整治重点。加强源头排查重点车辆工作,全面排查已登记的具有大功率、大排量、核定乘坐人数2—4人的小型载客汽车及所有人、管理人,建立相关车辆和人员信息库。依托“协控网”排查重点路段,分析整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发现的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黑名单”库中记录的假牌、套牌等违法信息,及时发现重点整治对象。

强化勤务部署,严密管控措施。通过定点拦查、流动巡查、针对性查缉等措施充分发挥交通警察执法站阵地作用,守住关键节点,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坚持定点拦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夜间、中午车辆通行高峰等违法易发高发时段的流动巡查频次。加强汛期辖区路面巡逻频次,重点加强对容易造成深积水、滑坡、塌方、水毁等隐患路段的巡逻力度。

加大科技应用,严查路面违法。充分发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作用,依托科技手段严查严控。对“飙车”犯罪行为和超速、疲劳驾驶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程视频记录,及时追查嫌疑车辆,及时查明违法犯罪嫌疑人并固定证据。

强化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执法。积极协调交通运输、质量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汽车修理、改装企业、配件市尝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开展明查暗访,共同整治非法改装车辆、出售假牌、车牌架、号牌贴、挡牌罩等物品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协调禁毒、治安部门建立健全吸毒人员信息通报机制,排查比对有吸毒行为记录的驾驶人,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要及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

加强宣传提示,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宣传服务平台,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广泛宣传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积极宣传集中整治措施,大力宣传集中整治成果。汛期遇强降雨天气,通过电子显示屏、全线显示雨天限速值,提示驾驶人减速行驶、保持车距。

宋国栋

本文来源:山西新闻网-发展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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