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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路口违停一下罚千元
2015-08-08 
[摘要]广深高速鹤洲收费站南广场两侧有小贩摆摊叫卖水果。

看到执法人员查处,违法摊贩抱起遮阳篷就往路旁的树林里跑。

摊贩急着逃跑,龙眼包装盒都没顾上拿。

交警联合城管一起执法,查扣违法摊贩设在高速公路边的遮阳篷。

深圳晚报记者马超/文陆颖/图

虽然现在还没到龙眼果正常成熟的日子,但广深高速鹤洲收费站南广场两侧已有小贩摆摊叫卖。近期,不少市民投诉称,过往车辆途经此地时会停车询价、购买,结果不仅车主买到缺斤短两的龙眼,而且容易造成交通隐患。深圳交警表示,如果在高速上违停买水果,将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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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口摆摊卖水果几乎成行成市

去年春夏之交时,广深高速鹤洲出口广场边便有零星摊贩在路边摆卖龙眼、荔枝等时鲜水果,但少有人问津,因此未对交通造成影响。但今年春节过后,此处又有水果摊摆了出来,且越来越多,有成行成市之势。一些乘机旅客赶着在上飞机前买些南方的水果带走,便把车停在路边。

近日,深晚记者频频接到市民投诉,称很多小贩在收费站出口广场高速护栏两侧支着遮阳篷卖龙眼,引得不少车辆违停购买,因为此处离高速公路出口很近,有很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还有市民投诉称,花300多元买了一箱龙眼,说是有十几斤,结果乘机过安检时,竟然检测出包装箱内有一块大石头。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机场交警大队,通过指挥中心的高清监控视频,记者看到在鹤洲收费站出口广场两侧已摆出5个撑着红色遮阳篷的摊位,不时有过往车辆停下,或是短暂停留后离开,或有人下车询价、购买,不时会阻碍后方车辆通行。

“3月底,这些摊贩开始出现,目前我市本地的龙眼还没上市,他们卖的估计是从外地或者海南批发来的。”机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谢觯告诉记者,“去年的时候也曾出现过,他们大多兜售一些南方时令水果,如龙眼、荔枝。有些司机去机场送人,没来得及在市内买特产,开到这里看到有卖水果的,就会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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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看到执法人员就玩命地跑

昨天中午11时许,记者到鹤洲收费广场调查,向其中的一个摊点小贩询问龙眼价格。“1斤25元,本地特产,买点带走吧。”小贩一边主动向记者介绍,一边递给记者一颗龙眼试吃。记者尝了尝,味道有些偏涩。

记者发现,小贩警觉性十分高,不停四处观望。当深圳市交警局机场交警大队和城管执法队出现时,整个鹤洲收费站广场突然“躁动”起来。

“有人来抓,快跑1摊位小贩突然大喊。随后各摊位小贩分工明确,有的收遮阳篷,有的搬龙眼。尽管执法人员快速追赶,小贩还是很快消失在高速两旁的土丘之中。因为执法人员来得突然,一些小贩来不及收遮阳篷和龙眼就开始“玩命”逃跑,其中一个摊位的小贩,连收钱的盒子中的465.5元现金都顾不得拿就跑了。

执法人员介绍,为了方便逃跑,一些小贩们只在摊位上摆放少量的龙眼,再放一些空的包装盒,有人买就往包装盒里装。“以前还发生过暴力抗法的情况,我们之前一共收缴铁棍、木棍20多根,都是他们拿来与我们对抗的。”执法人员说。

在调查中,一位小贩曾告诉记者,一个水果盒能装10多斤龙眼,而执法队员却告诉记者,正常也就能装五六斤,放进石头之后就10多斤了。“有车主来买,很多人都不会看盒子里面有什么,有的赶飞机,买了就走。”执法人员表示。记者发现,在高速路两侧的土丘中,还藏有部分龙眼,记者翻看空的包装盒,的确发现个别包装盒中藏有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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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高速违停将被罚1000元

今年3月1日,深圳机场航站楼离港平台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伤多人。事故发生后,市交警支队和机场交警大队着力开展交通整治,划定机场严管区,严查以违法停车为主的交通违法行为。鹤洲出口广场设置有醒目的“严禁停车”警示标志,并安装着“违停球”等科技设施,全天候抓拍违法停车,并对违停车辆处以1000元罚款。但因很多司机尤其是外地司机不了解这一规定,仍有不少人驶出鹤洲高速出口后停车购买路边摊贩的水果。

据了解,自3月30日开展第一次行动以来,深圳交警局机场大队联合城管执法队已经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投入力量153人次,车辆45辆次,对鹤洲高速出口水果摊贩进行查处,共没收遮阳篷26个,水果盒210个,电动车1辆,现金465.50元,塑料筐、凳等一批。

“这些小贩随意乱摆卖很容易造成市民在购买水果时随意停车,引发交通混乱,而且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深圳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这些路边摊销售的龙眼来路不明,缺乏食品安全和卫生保障;同时,鹤洲收费站广场禁止停车,车主最后往往是买了缺斤短两的龙眼,又要交1000元违停罚款,更为机场片区的交通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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