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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不能随便“开拉链”了
2015-08-07 






本报讯(记者杨海虹)好好的一段路,隔三差五被挖开、合上、再挖开,就像拉拉链一样频繁。昨日,记者从全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针对目前城市道路挖掘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市将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治理“马路拉链”,全力提升全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水平。

此次城市道路挖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以建成区范围(主要指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的城市道路为主。据了解,市市政园林局通过前期拉网式巡查,截至昨日共排摸出无序挖掘点96处,已全部分类、建档,近期将交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针对一些措施落实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市市政园林局将记录不良行为,限制其在乐清市场参与招投标,直至逐出乐清市常

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外,新修订的《乐清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目前正在送审,一旦该管理办法通过,意味着可以从法律层面加强地下管网建设与管理,对挖掘单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办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挖掘单位如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警示牌、施工铭牌的,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等行为,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见4版

城市道路不能随便“开拉链”了

专项整治拉开序幕新办法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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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挖掘施工将逐渐规范、有序、科学。记者郑剑佩摄

百日攻坚

作者:杨海虹本文来源:浙江在线-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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