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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钱清镇交通道路两侧牌集中整治的通告
2015-08-07 
为深入贯彻落实盛市、区关于“三改一拆”和“四边三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交通道路沿线两侧户外广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全镇交通道路两侧广告牌开展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为全镇交通道路沿线两侧(含公路用地范围内)屋顶广告牌、墙面广告牌、立柱、刀旗广告牌。

二、在整治区域内设置的户外广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置人应当在8月10日前自行拆除:(一)未经规划审批擅自设置的;(二)虽经规划审批但超过批准期限(未明确批准期限的,按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2年后未续期批准的,按超过期限论)继续设置的。以上应当拆除的户外广告逾期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柯桥区钱清镇“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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