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干部大会传达省委相关规定时要求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
2015-08-07
8月6日,厅党组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省委《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会议要求全厅干部职工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省委“两个”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规定,推动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和党员取得实效。
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张诚安传达会议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江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其他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省公路投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厅属在昆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部分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及《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是我省从制度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主要目的是要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重选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教育干部懂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干部管理新常态。从严管理干部的办法措施包括从严选拔、从严监管、从严约束、从严问责4个方面;《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是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即从严管理党员的方法和措施,从发展党员到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各环节工作作出了规定。
张诚安还在会上传达了中纪委和省纪委分别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案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的云南省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邱江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各级党委(总支)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厅上下要齐心协力,力争在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取得更好的成绩;针对中纪委和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全厅干部职工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特别是系统内人员收取各类评审费的要及时报告,严禁用公款缴纳各种会费;要严格管理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并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推动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和党员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