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体系建设试点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2015-08-06
7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毕忠德率厅安监处、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对省运管局“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毕忠德在听取省运管局局长柴忠凯汇报的有关情况后,对省运管局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省运管局制定的《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初稿)从许可准入、隐患排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安全监管上的管理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管理机构“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为今后有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省厅将全力支持,提高此规范的权威性。
毕忠德强调,要认真研究办法、措施,着重研究如何提高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一是以《吉林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为统领,认真研究制定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和执法边界,明确责任。二是制定行业监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到考核有目标、计划可量化。三是加大“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力度,通过试点工作把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据悉,按照省厅《“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省运管局制定了《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了建立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立一般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等18项改革创新工作,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基矗(徐百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