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航务局“四举措”扎实做好水路物流安全监管工作
2015-08-05
一是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和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监管工作。狠抓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制度落实,严厉打击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谎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和船舶的巡查力度和频次,督促码头和船舶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二是加大危化品船舶的安全检查和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力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对危化品船舶的动态监控,对船舶不适装、货物不适运以及配员不足等不满足开航条件的船舶坚决不予放行。在检查中,重点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箱体是否完好,危险货物标识、名称、编号等张贴是否正确,危险货物的积载、隔离等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
三是加强对危险品港口企业的检查。督促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在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是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行统一部署、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宣传推动等一系列达标创建工作,确保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厅航务局泸州市航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