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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年审千余件交通事故案超4成受害者构成伤残
2015-08-05 
法制晚报讯(记者唐李晗)今日下午,在西城法院召开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件新闻通报会上,西城法院民八庭副庭长张达法官向记者介绍,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0日,西城法院共受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196件,受害人构成伤残的案件490件,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41%,其中九成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其中又以电动自行车车主、老年人最容易受到伤害。

“餐饮业、快递业等从业者一般缺乏专门的交通培训,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同时,为了增加业务量、保障时效性,通常时速较快,相关行业成为了该类事故的重灾区。”据张达法官介绍。这类纠纷通常人身损害赔偿标的额较大、涉案主体责任多,审理中难点颇多。

张达法官告诉记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承保交强险及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是法律规定的被告主体,西城法院与西城交通支队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助当事人立案前快速查明相关保险信息,方便诉讼。为提高审判效率,处理案件时,90%的该类案件都通过简易程序处理。同时在判后主动督促被告履行赔付义务,使80%以上的当事人能在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得到赔偿。”

作者:唐李晗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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