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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账本”不能一错再错
2015-08-04 
□冯海宁

最近,广东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所做的《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广东高速在审计中被追出超过12亿元的漏洞。此前,因统计错误,今年6月份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公布了两次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统计数额前后相差超过30亿元。(7月31日《每日经济新闻》)

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前年全国收费公路共亏损661亿元,去年亏损1571.1亿元。尽管亏损数据有争议,但似乎缺少铁证证明亏损数据有“水分”。如今,广东高速公路财务数据一错再错,则从一个侧面说明全国收费公路亏损额多少有一些“水分”。

显而易见,全国收费公路统计结果,是由各地汇总而来。以广东“高速账本”为例,已经错了两次,第一次据说是统计有误,前后相差超过30亿元;第二次是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以及其他问题资金,共计超过12亿元。广东“高速账本”不真实,其他省份呢

“高速账本”出错,会误导公众,也影响制度修订,还影响地方政府决策。比如正在征求意见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拟延长收费年限。一些地方政府也以公路亏损为由对收费到期的公路延长收费。

按理说,“高速账本”不应该出错,因为一般都是专业人员统计公路数据,怎么会出现统计失误何况是12亿元的巨额出入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也不应该出现,如果严格管理、有效监督,建设单位怎么有机会多计成本如果地方“高速账本”先审计再上报,国家“高速账本”先审计再公布,显然全国公路总亏损额不会这么多。

笔者以为,广东“高速账本”一错再错至少给我们三种启示:其一,无论是地方“高速账本”还是全国账本,数据都有严格核实的必要。统计出错,可能是政府统计方面出错,也有可能是某些企业违规操作导致多计成本少计收入。

其二,地方“高速账本”与全国“高速账本”都应该先审计再公布,或者详细公开账目。事实说明,审计监督是发现“高速账本”问题、挤出其中“水分”的最有效手段。只有经过严格审计的“高速账本”才有说服力、公信力。当然,也应该详细公开“高速账本”,因为公众中不乏专业人士,也会发现问题。

其三,不管是有关立法者还是地方决策者,参考依据应该是没有“水分”的“高速账本”。只有如此,制定的制度才比较合理,决策才比较科学,避免误导。

要让“高速账本”获得公众认可,除了严格审计外,还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比如,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是否涉嫌套取公路建设资金,应深入调查依法处罚。55个单项合同超规定限额未经招标,显然违规,应依法追责。

地方“高速账本”一错再错,影响全国“高速账本”的真实性。尽管有关部门曾否认夸大收费公路亏损,称公报数据与审计署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基本一致。但基本一致不等于完全一致。更重要的是,地方“高速账本”一错再错,全国“高速账本”怎么可能准确无误“高速账本”关乎一个地方、一个国家的交通系统公信力,希望有关方面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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