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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获评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
2015-08-03 
广州日报讯

(记者代希奎通讯员程钰钊)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在2014年11月全省开展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中,东莞报送的三个单位全部当选,获评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

据介绍,经过东莞市精神文明办、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和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6单位共同审核,共选出3个文明示范单位报送省相关部门,分别是: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东莞市清溪镇清厦村;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东莞市万江实验小学;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企业:东莞塘厦供电分局。

作者:代希奎程钰钊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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