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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将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省统一行动
2015-08-01 
据湖北省交管局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决策部署,保障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湖北省交管局决定从8月1日至9月27日,组织开展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全省统一行动。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统一行动为10天。第一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统一行动。第二阶段(8月13日至8月22日):整治套牌假牌车辆统一行动。第三阶段(8月25日至9月3日):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统一行动。第四阶段(9月6日至9月15日):整治校车统一行动。第五阶段(9月18日至9月27日):整治“酒驾”、“毒驾”统一行动。

湖北省交管局成立了以政委姚俊为总负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的统一工作专班,组织督导全省统一行动的开展。省交管局要求全省各地交管部门要精心组织部署,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方案,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积极探索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思路、新模式,坚持源头与路面并举、打击与宣传同步、网上与网下结合,不断改进勤务模式,注重整治效果,以最高规格、最严部署、最强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要加强整体协作配合。要坚持群策群力、综合治理,充分发动组织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加入到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积极协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安监、工信、工商、质检、教育行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起来,建立检查、执法、追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重点违法违规企业、车辆和人员“黑名单”制度,构建联合整治协作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共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强规范执法,各地要加强对一线执勤民警的教育培训,注重执法效果,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民警安全防护,配齐配强执勤执法装备,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程序设立执勤站点、组织拦车检查。要加强队伍管理,严肃执法纪律,进一步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纪苗头,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现金、严禁交通协管员违规执法。(叶万弘张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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