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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通报带头闯红灯者建交通出行信用记录
2015-08-01 
信用记录是一个市民为人处世、道德品质的凭证,也是人们进入社会不可缺少的通行证。目前深圳银行、地铁等行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而交通违法方面仍有空缺。昨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发布称,8月1日起,深圳将逐步建立交通出行信用报告,加强市民交通守法意识。

交通守法指数比去年同期下滑

“今年1月至6月,我们累计监测行人、非机动车38万人次,其中违法通行达到12.7万人次,只有66.7%的守法率,相比之下深圳机动车守法率却有99.89%。”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专项调查处处长刘丽莲表示,日前,深圳市文明办公布6月份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查结果,深圳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78.15分,比上年同期减少2.69分。与5月份对比,交通文明指数减少0.97分,下降0.44个百分点。其中反映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现象较大幅度增加,守法率指数减少1.34分。而6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1.93%,守法率指数退步最大,进步指数为-2.54%。

电动车违法比非机动车更严重

刘丽莲透露,今年4月份,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注意到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道现象比较严重。6月份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还专门调研了此情况,发现电动车比非机动车违法还要严重,达到80%以上违法率。行人闯红灯的情况这几年基本都是每100人就有33人闯红灯的概率。而关外违法率要更高,以光明新区为例,行人闯红灯率就达到60%。

“数据反映了深圳市道路交通文明进程仍然任重道远,为此我们计划8月开展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并推出一系列措施改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现象,进一步提高市民出行参与交通的文明意识。”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科长李广群介绍说,明日起,深圳市交警局将采用千警百组形成常态管理、发出深圳行人交通出行信用报告、建立交通出行信用体系等8大措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行人多次闯红灯共查处7000余宗

被查处2次以上的2013年有1057人,2014年有4678人,今年上半年有2257人。非机动车违法中,被查处2次以上的2013年有8011人,2014年有3546人,今年上半年有644人。

行人违法处理率较高

从处理情况看,行人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理率为81.53%,非机动车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理率为24.50%。其中名下有机动车或有驾驶证的当事人接受处理率分别为92.51%、48.18%,高于平均水平。

八大措施整治促进交通文明

(一)分重点连续四周集中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加大非机动车及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对非机动车(行人)冲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载物、滑板车违法上路、翻越交通隔离设施、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交通违法进行依法严查:

1、第一周:以交警自行组织开展整治为主,重点对交通文明指数调查取样的重点路口开展查处;

2、第二周:引入社会力量,协调义工等团体参与行动;

3、第三周:加强行业用电动车的管理,对非机动车违法通报快递、电动车等行业协会,加强内部自律;

4、第四周:重点加强学生驾驶非机动车违法查处。

(二)发出深圳行人交通出行信用报告

依托大数据平台对近两年来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据进行分析,发出深圳市第一份行人交通出行信用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据了解,深圳交警接下来会根据大数据平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情况以及缴纳罚款接受处理的情况,发布一份针对违法人的信用报告。“报告发布后会提供给相应信用机构。如果违法人信用过低,可能就会对个人进行商业交易行为如贷款、购物、就业产生影响。

未来深圳交警还会把报告范围向更多的方面推进,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违法次数等。

(三)多渠道宣传引导

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并通过全市诱导屏、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宣传,有效引导市民文明参与交通。9月开学前还将专门针对学生违法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开展宣传活动,向学校及家长发送“一封信”倡导学生交通安全文明。

(四)加强对违法者的曝光

在集中整治期间,交警部门依托执法记录仪、电子监控等设备,每天收集典型的不文明交通案例,如对闯红灯的“带头大哥”的照片、姓名等身份信息通过媒体、微博、微信曝光,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千警百组形成常态管理

每周组织千警百组开展两次全市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整治行动,以及一次“天眼”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行动。常态查处时,依托日常执勤警力,加强平峰时段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逐步扭转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情况。

(六)建立交通出行信用体系

通过对个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驾管情况、车辆保险等数据建设维度,与第三方信用评估单位共享数据,纳入个人征信体系。

(七)对不配合、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对不配合交警现场执法等非暴力手段的,依法传唤至大队或中队进行调查处理。

2.对采取辱骂、暴力或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妨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八)鼓励举报

鼓励市民对身边的不文明交通现象和违法者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举报给深圳交警的微博、微信,形成社会公共参与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交警将定期对举报评选并赠送交通宣传品。

(原标题:8月起深圳市民闯红灯影响信用记录带头闯红灯者将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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