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新余:交通违法被查男子公然袭警
2015-08-01 
当事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7月28日,新余市交警支队城北大队二中队一名民警在执勤中被一名男子暴力抗法。事中,该民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当时男子的行凶过程。事后,该行凶男子被移送至北湖路派出所处理。

如今正处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作为城北交警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刘建生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站好自己的岗,管好自己的事,连日来奋战在交通管理的一线。特别是近日高温酷暑,夏日炎炎,他依然在岗位上以身作则,做好交通管理的各项工作。

仙来大道近来存在不少交通乱象,特别是在许多公交站台,少数摩托车和助力车车主不按规定道次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改抄“近路”从公交站台前穿行,不仅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而且给道路秩序带来影响和损害。连日来,刘建生在仙来大道复兴大厦公交站台附近执勤,制止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并现场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教育警示。

28日上午7时40分,渝水区下村镇下住村男子黄某骑着一辆助力车途经复兴大厦公交站台。看到黄某骑车未戴头盔,同时骑车驶入机动车道、未按规定道次行驶,刘建生果敢将其拦下。检查中,刘建生要求当事车主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但对方表示未带。刘建生以未按规定道次行驶和未戴头盔为由,决定对黄某进行处罚。预感自己难逃处罚后,黄某先后对值勤民警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挥拳打中刘建生身体多个部位,导致其右胸口和手臂多处受伤。令人欣慰的是,遵章守法的市民毕竟占多数,看到黄某袭警,两位路过此地的市民立即上前制止,帮助交警控制了局面。

整个过程中,刘建生保持克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事件的整个过程。获知消息,城北交警大队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将黄某移送至北湖路派出所处理。7月29日,记者从该所获悉,当事人黄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记者王若刚)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