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投资运营全面开放
2015-07-31
北京商报讯(记者肖玮南淄博)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昨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全面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等线路。
与以往的鼓励政策不同,《意见》首次明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可以进入干线铁路的投资运营,全面开放了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常《意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外,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今年4月11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的铁路建设工作要比往年更加复杂和艰巨,但各方仍要确保全面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的目标任务。
尽管既有动力也有压力,但社会资本进军铁路领域的热情仍不高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铁路项目具有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而融资难更是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面临的最大难题。
“银行对铁路融资执行‘两个凡是’政策。即凡是国家投资的铁路项目,各大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都是‘积极介入’、全力支持,不设置任何抵押条件;凡是社会资本投资的铁路,各大商业银行执行的是‘审慎介入’的政策规定。”某铁路发展公司总经理对北京商报记者说道。他表示,所谓“审慎介入”,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就是不介入,或者提出如抵押、担保、提高利率等限制条件,导致项目建设贷款很难落实。
面对长期以来的融资难问题,除了频频提及的PPP合作模式之外,《意见》还提出了支持铁路总公司以股权转让、股权置换、重组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盘活铁路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拓宽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的渠道,扩大基金募集规模。
此外,对于社会资本控股的城际铁路和中西部干线铁路项目,中央将会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而在税务方面,《意见》也明确表示,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求最大限度地吸引民资进入。
面对社会资本对投资铁路的畏难情绪,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表示,地方政府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时,可以探讨给予相应物业开发权,进行适当税收支持及财政补贴,提高民间资本回报率。
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也表示,想要吸纳社会资本全面进入铁路领域,铁路部门的营销意识一定要跟上。在他看来,铁路与土地联动的开发模式将在未来占有一席之地。“充分利用沿线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让区域内形成一定的经济效应,只有让社会资本看到项目有钱可赚,才有可能改变社会资本一直以来消极观望的投资态度。”赵坚说道。
作者:肖玮南淄博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