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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甭想坐高铁
2015-07-31 
晚报讯7月30日,莱西法院举行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截止今年6月30日,莱西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5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1件,莱西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1件。此外,专项行动期间,法院共对1358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决定司法拘留36人次,其中,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7人次,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司法拘留9人次。

发布会上记者获悉,7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规定:凡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范围不再局限于“高消费”,而是拓宽到“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迫使其“降低生活档次”。

限制“消费行为”包括: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除不得实施以上行为外,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由执行法院负责审查决定。(记者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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