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别忘取消高速收费
2015-07-31
据统计,A股市场全部18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在2014年实现净利润142.95亿元,今年一季度整体盈利33.52亿元,平均毛利率达到58.19%,成为盈利能力最强的一个板块。其中,在广东省内的3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粤高速、深高速(600548,股吧)和东莞控股(000828,股吧)盈利情况良好,从2006年到2014年间平均净利润分别达到33.26%、43.44%和50.92%。这样高的创利能力,足可见高速公路已成为我国为数不多的一个暴利行业。
但是,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成为“现金牛”,却蕴含着另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当地的社会经济为此支付了高昂的成本。粤高速、深高速和东莞控股这三家高速公路公司,其所经营的道路位于广东省沿海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车辆运输需求很大,这为三家公司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利润来源。但是,强劲创利能力的另一面,却是整个沿线地区的企业和民众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由于高速公路在一个地区具有唯一性,因此其经营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而这种垄断又是由政府指定经营和政府定价等得以完成,因此其收费不是通过市场博弈来实现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高速公路公司才得以实现了高额利润,也因此被舆论质疑。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的下行,企业创利能力普遍有所减弱,唯有高速公路公司“稳坐钓鱼台”,它们的高额利润对于沿线地区经济增长的制约和民众收入的掠取,是一目了然的。
当然,高速公路建设需要大笔投资,交付使用后还会产生养护开支,因此在高速公路建成后,通过收费来帮助高速公路企业还清贷款并获得利润,是合理的安排。但是,这并不能改变高速公路属于全民资产的根本性质,因此在还清贷款后即应结束收费。至于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则不应通过收费来解决,而是应该由政府拨款来保证这方面的开支。
如果说高速公路的养护也必须从收费中开支,国家可以在这方面“一毛不拔”,那么,里程更多的普通公路就也有理由收费了,因为它同样需要养护。事实上,车辆购置时车主已缴纳购置税,成品油消费税也已经开始征收,无论是普通公路还是高速公路,其养护费都可以由税收解决。
按照我国对高速公路收费制度的安排,高速公路企业在还清债务实现盈利以后,应当停止收费。既然如此,广东3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早已实现巨额盈利,理应依法结束收费,还路于民。广东作为经济发达的省份,已经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可以先行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果断结束高速公路的收费。目前,各地政府正在殚精竭虑为企业减税降费,促进地区经济的增长。结束高速公路的收费可以有效地减轻企业经营成本,促进物流增长,对于地区经济增长来说无疑是重要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