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县交通局弄丢了部分养路工档案
2015-07-31
4月1日,本报刊发《临时工干了数十年无社保姜师傅点将高记者:35名养路工该咋办?》,对在和林县交通局公路段做养路工姜锁旺等35名养路工一干就是20多年,最长的干了30多年,因公路从土路变成了油路,因此养路工数量逐年减少,有不少人先后被辞退。工作过程中,和林县交通局公路段不根据劳动法实施用工政策,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他们缴纳任何保险。造成这些人面临退休,却没有社保待遇,生活没有保障一事进行了报道。
“报道见报后,得到了和林县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关部门也重视为我们解决养老保险的问题,但是因为和林县交通局把我们当年工作的证据丢失,致使养老保险不能办。”7月23日,姜锁旺等人对记者说。为什么姜锁旺等人的档案会丢失呢?原和林县公路段的会计张秀英对记者说。当年这些养路工都很辛苦,这35名养路工当年都是合同工,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周边旗县的公路段都被市交通局收回,一些合同工也都成了正式工。但当年和林县公路段并没有同意这些人由市局直管,原因就是如果人被市局管理,那么公路段的财务也由市里直接管理。这些工人之所以辛苦地在公路段干下去,就是想着转成正式工退休后享受待遇。但是,随着油路的铺通,公路段陆续安排正式工养护路面,这些农村户口的养路工先后被辞退。当年这些临时工包括工资条等一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都是有的,但交通局搬家时,这些人的档案因没地方放,被卖了废纸,其中还包括一些公路段正式工的档案也被卖了废纸。
7月23日,记者就此问题来到和林县公路段采访,段长张利平承认,1994年以前的档案都丢了,1994年以后的档案可以找到。随后,记者来到和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乔波对记者说,因为工人档案丢失,现在局里正和交通局核实,现在已经核实出6名工人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其他人等核实完毕后,会按照相关规定为这些人上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