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莫想再乘飞机高铁
2015-07-30
153名“老赖”被法院列入打击范围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通讯员杨磊)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东莞两级法院打击“老赖”的情况,数据显示,自去年10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以来,东莞两级法院共将153名案件被执行人列入打击范围,打击范围和力度前所未有。未来,东莞法院将采取新举措,诸如限制“老赖”乘坐飞机、高铁、高消费。也就是说,以后“老赖”们连高铁都不能再坐了。
在被两级法院列入打击范围的153名案件被执行人中,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等进入公安侦查、检察公诉或刑事审判阶段的共有51人,已被判处刑罚的有3人;由法院自行处以司法拘留的有84人;被法院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有15人。
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效果上看,引入刑事打击措施后的执行工作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曾经长期赖债耍横、自以为不可一世的“老赖”们在得知这次是“来真的”、“进局子”、“蹲大狱”之后,几乎清一色地立马认罪,许多“老赖”还委托家人凑钱、动员家人搬迁配合法院执行。
7月20日,最高法院正式公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专项行动进一步作出解释。下一步,东莞两级法院将再出多项新招严打“老赖”,除了再向公安集中移送一批拒执“老赖”追究刑责外,还将限制“老赖”乘坐飞机、高铁、生活高消费;利用最高法院“总对总”网上财产查控系统,对“老赖”在全国各地的财产线索进行摸查、控制。
典型案例
拒还巨债却住豪宅女高管妨碍执行被逮捕
石龙镇的一名女高管梁某英拖欠他人款项达900多万元,时间长达两年多。其名下拥有价值120余万元的别墅,却拖欠巨额债务拒不履行,并且拒绝搬迁,妨碍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变现。
2012年3月~2013年1月,市第一法院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易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梁某英、东莞某印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等7宗执行案,执行标的额共937万多元。
2012年3月7日,法院执行干警向梁某英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在2013年3月14日前履行付款义务,但梁某英一直未履行。2012年8月,法院现场查封了梁某英所有的石龙镇某豪园的房产,并向梁某英送达查封清单、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13年2月26日,法院在梁某英所有的石龙镇某豪园的房产张贴搬迁公告,限其在2013年3月10日前搬迁,但其拒绝搬迁。
法院认为,因梁某英拒绝搬迁,致使其名下石龙镇某豪园的房产至今未能拍卖,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市第一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移送公安前,法院还书面告知梁某英,可以给其5年的廉租房租金作为保障费用,以维持其本人及其抚养的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梁某英不但不配合,还在执行笔录中扬言:如果法院强制她搬迁,她就把别墅烧掉。
石龙镇公安分局于今年4月28日对被执行人梁某英进行刑事拘留,其家属也终于于今年5月5日迁出上述房屋。5月13日,检察机关依法批准将梁某英逮捕。
作者:龙成柳杨磊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